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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六届花博会于国庆期间在成都温江举行,由于正值国庆大假,游人如织,10月4日和家人一到去感受了一下现场气氛。从成都打的前往,约半小时到达温江花博会现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车多人多。停车场已全满,车辆不得不向公路两旁停放。坐公交车去的人更是达到暴满的地步。我不知道公交车是否有准载人数之规定,上午去的公交车和下午回的公交车都是挤得没法再往上挤了。显然组委会在这方面还是略显准备不足。购50元一张的票进放展览厅,看啥花啊,全看人吧。人挨人,人挤人的让我想起小时候镇上赶集的情形,由于人太多,空气自然不好,没过半小时我们就出去了,现在想来一人50真不值。还好,有马戏表演,其实来的时候就看报纸上介绍因此特意带上小孩去的。一看门票20一人,还不算贵,我们看的是一点半到三点的,为了在前面占一个好的位子我们一点钟就购票进场了。一直等到两点钟,差不多有两三百人的样子。但节目还没开始。有观众开始不满了,开始询问怎么还不开始。过了一会儿,广播里传来通知:该马戏表演者称:他们应花博会邀请在此处进行表演,但数天来没收到一分钱,因此拒绝进行表演,并让观众去找组委会退票和投诉,并高呼“花博会是骗子”于是出现了游客退票的一幕。幸好有关人员即时做出了退票处理,避免了事态的扩大。回过头来想一想,因为不知事情是何原因引起的,但是一个如此大型的展览会竟出现如此不愉快的一幕实在令人遗憾。对游客而言,乘兴而来,败兴而归,还白白搭上这么多时间。最后,购票观看表演实际上就是和表演单位形成了一个相关合约,一方不提供表演义务是否应购成违约责任呢?是仅仅退票了事吗?我想根据《合同法》相关条款起码也该双倍返还吧。(不知对不对,请法律界人士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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