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交通局 阿坝州公安局 关于国道213线都(江堰)汶(川)路交通管制的公告 为确保国道213线都(江堰)汶(川)路的道路畅通和车辆的安全通行,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对国道213线友谊隧道至汶川段实行交通管制。现公告如下:
一、管制路段:国道213线映秀至汶川威州镇。
二、管制时间: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每日7:00——19:00通行;夜间禁止机动车辆通行,不适宜出行的特殊天气不能通行。
2008年10月1日起实行全天单向单车通行。其中:10月实行单进双出(1日通行成都至汶川的上行车辆、2日通行汶川至成都的下行车辆,以此类推);
11月实行单出双进(1日通行汶川至成都的下行车辆、2日通行成都至汶川的上行车辆,以此类推);
12月实行单进双出(1日通行成都至汶川的上行车辆、2日通行汶川至成都的下行车辆,以此类推);
2009年1月实行单出双进(1日通行汶川至成都的下行车辆、2日通行成都至汶川的上行车辆,以此类推);
2009年2月实行单进双出(1日通行成都至汶川的上行车辆、2日通行汶川至成都的下行车辆,以此类推);
2009年3月实行单出双进(1日通行汶川至成都的下行车辆、2日通行成都至汶川的上行车辆,以此类推);
2009年4月实行单进双出(1日通行成都至汶川的上行车辆、2日通行汶川至成都的下行车辆,以此类推)。
三、管制措施
(一)管制路段全线限载通行。从友谊隧道口至映秀镇车货总重量不超过30吨;映秀镇至汶川县城车货总重量不超过20吨,超过规定载重车辆自行采取卸货转运措施。
(二)9座以下小型客车可以通行,其余客运车辆暂不能通行。
(三)管制路段都汶路按40公里/小时、绕坝路(友谊隧道至映秀段)按30公里/小时限速行驶,车辆通过受损桥梁(特别是彻底关钢桥两头)及特殊路段时严格按限载规定实行单车单向通行,限速5公里/小时。
(四)进入交通管制路段的机动车辆和行人,必须服从现场交通管制人员指挥,违者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路法》有关规定处理。
阿州交(2008)175号从10月1日起废止。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