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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1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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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从不缺乏幽默
历史有时令人辛酸,但从不缺乏幽默。而当今中国的历史学家们却与他们所攻的专业正相反:他们有时幽默,却总让人感到辛酸。
《左传》有云:"国之大事,在戎与祀。"这句话,充分暴露了中国史学界视角的狭隘。即使到了今天,我们的历史学家公开表示出兴趣的,仍然只是帝王纪年和战争,而私下里,当然对大人物的生活作风问题更感兴趣。前几日,见新华书店历史书籍柜上赫然列着一本"最新历史著作"--《床上巨星赵合德》,这大概就是国内史学界的最新研究成果吧?!我们这些接受了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史学家们,死背下各位老皇帝龙驭上宾、新皇帝即位九五的年份之后,"自然而然地"把兴趣转到床上,而把从经济层面入手来剖析历史问题的任务,留给了黄仁宇这位前国民党军官。对于国内史学界来说,还有比这更大的幽默吗?!我们伟大的党,就是靠着在解放区搞土改,才打倒国民党反动派的啊!可现如今,反倒是一个前国民党军官在然钻研明朝的税收,而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却一头钻进汉成帝小老婆的被窝里去了。
对于明朝的各种史实和文献,国内比黄仁宇了解得更多的史学界人士何止千数。他们怎么就没有人家黄仁宇的视角呢?要说他们每天除了遴选出十位历史上的著名荡妇挨个意淫一遍之外,便什么都没干,那显然是冤枉了他们。可是,他们到底还干了些什么呢?细心观察之后大吃一惊:他们还做了一件事情--对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的窜改和歪曲!如此,我们的历史便愈发显得幽默了。
还从中学历史课本说起吧。我们从中学历史课本中得知:人类历史经历六个阶段--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人类社会也就跟爬楼梯似的,一层一层地进步。最后,爬到六楼算了却心事。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颠扑不破的"马克思主义唯物历史观。
我们暂且不说这说法准不准、颠得破颠不破,我们只看它到底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
朱晞先生写了一本书,叫《为马克思辩》,书的副标题很长--"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发展是一种伪马克思主义学说。"我看了之后,真是大吃一惊。
原来,这六层楼的历史结构,并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本意,不过是斯大林手下的"御用史学家"搞出的一套骗人把戏而已。比如,马克思就曾明确指出过:奴隶制仅存在于希腊和罗马。这个制度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商品经济。而在以小农自然经济为主体的亚洲,奴隶制不可能出现。马克思还专门为咱夏商周三代的模式起了个名字:亚细亚生产方式--以农村公社和土地国有化为特征的封建制度的早期阶段。
你看,先别说六楼还谁都没上去过,单是这第二层,就已经不存在了。那么,斯大林为什么要"建筑"这幢六层楼呢?
苏联建立起人类有史以来第一个社会主义政权之后,也就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在全世界推翻资本主义剥削、最终实现大一统共产主义的光荣使命。可是呢,马克思又说了,社会主义必须建立起在资本主义灭亡的基础上才行。而你苏联,十月革命之前不过是个封建农奴制,压根还没出现过资本主义,怎么就弄出社会主义来了呢?这不是爸爸生孙子,乱了辈份吗?
于是,一个急迫的理论任务,摆在了斯大林的理论家们面前--建立一个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公式,以证明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共产主义早晚有一天必将实现!
既然这个公式必须得"放之四海而皆准"才行,而希腊、罗马在西方历史上又是如此重要,装看不见恐怕不行。那么,就只剩下一条出路了--奴隶制必须在全世界范围普遍存在!
在中国,证明历史上存在奴隶制的艰巨任务,光荣地落在了郭沫若的头上。而他,对于接受这个任务是十分欣欣然的。
宗教之与科学的不同,在于前者在动脑筋之前,就已经有了结论:上帝的存在是先验的;而后者,在研究之前不知道问题的答案,答案要等研究之后才能得出。郭沫若是什么态度可想而知--在读懂第一个甲骨文文字之前,他就已经打定了主意:我们的奴隶社会,一定要存在;我们的奴隶社会,一定能够存在!
形势喜人、形势逼人!故而,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模式"必须被整个颠覆--只是颠覆之后,需要以更大的嗓门反复宣传:这是伟大革命导师马克思的理论。不用怕露馅。在中国,自称是马克思主义者的,全没过看马克思的书;而那些认真读了马克思著作的人,却都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不用说,他们自然没有说话的机会。这些,都是咱中国人心知肚明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优良传统。
按照这六层楼的宏伟蓝图,郭沫若显然需要用逆推法来寻找奴隶制的年代:
49年开始是社会主义,这个没问题;
按理说呢,辛亥革命至49年应该是资本主义才好。可惜,咱中国没有。不过也好办--把账算在帝国主义头上: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抑制了民族资产阶级的发展。于是,咱变成半封建、半殖民地了;
那么,辛亥革命之前一直到秦始皇统一六国,自然就是封建社会了;
如此一来,夏商周三代必是奴隶社会无疑!
目标既然锁定,其余的不过是些技术性工作--对甲骨文和古籍文献胡说八道。在郭沫若看来,这简直算不上什么事儿。反正知之甚少,胡说八道起来,倒也没什么心理障碍。朱晞先生在其《为马克思辩》一书中,专门拿出一章来批驳郭沫若,举证繁多。这里,我只援引几个吧:
第一个例子:
《汉书·食货志上》:"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七十以上,上所养也。十岁以下,上所长也。十一以上,上所强(鼓励)也……
春,令民毕出在野,冬则毕入于邑。
春将出民,里胥平旦坐于右塾,邻长坐于左塾,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
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也。"
郭解:"这里的邑,很像劳动集中营。里胥、邻长就跟哼哈二将一样,坐在居邑门口,监视民之出入……因此,后来'邑'就变成奴隶主控制下的劳动集中营了……。"
按郭的这个解释,我国的奴隶制是可以一直算到今天的。因为,现在仍有很多大企业有统一的宿舍区。厂门口也好,宿舍区大门口也好,也有里胥,还带大盖帽呢!
朱晞先生在书中这样责问:"…试问,奴隶主会作出奴隶'二十受田,六十归田'的规定吗?"《汉书·食货志上》里记述的内容,恰好说明了马克思的正确:中国夏商周三代是属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存在着以氏族为建构基础的农村公社。并且,因为土地国有,所以统治者也要承担"老有所养,幼有所归"的义务。
另外,关于妇女的"同巷相从夜绩",原文说得也很清楚,目的只在于"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这不免让人想到封建的中世纪欧洲。那时,尤其是德、法两国,各村各庄都会建一个大的"公房",天黑后村里的妇女便跑来一边做针线,一边唠家常。直接的经济原因,也同样是节省蜡烛。当然,妇女们更热衷于一到天黑就往"公房"跑,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公房"里总是聚集着本村或邻村的小伙子,殷勤地坐在她们身后,随时替她们"掸掉膝盖上的线头"。正因为此,去"公房"的多是未婚姑娘。年老的女人就是心里想去,也未免有些不好意思。全村中对"公房"最热衷的,无疑是正值妙龄的少妇;而对"公房"最反感的,自然是她们的丈夫--这也是两口子吵架最常见的原因。两口子心里都明镜儿似的:膝盖上不总是有线头的。所以,坐在身后的小伙子,双手自然也就不会总呆在老婆身上一个地方不动。想当初,老婆第一次把身子给了他,也正是在自己送她从"公房"回家的半路上。所以,老婆婚后还热衷于往"公房"跑,居心何在呢?!
《汉书·食货志》里没说咱中国妇女"夜绩"的时候,身后有没有小伙子给"掸线头"。如果让有的话,那想当奴隶的人怕是不会少吧?!
第二个例子:井田制。
郭沫若一开始居然不承认有井田制这回事儿。他的理由是"周代彝铭"里没提到这个。他说:"……土田与臣仆、人民共为赐与之品物,足证周代已经实行了土地的分割。这和井田制根本不相容,而此中亦无井田制之痕迹……。"因为"土地的分割",所以井田制不存在。这多荒谬啊?!井田制,不是一种土地分割办法又是什么呢?另外,土地和农民一起被转让,也恰恰是封建制度所特有的现象--也就是--佃农跟着土地走。中世纪的欧洲以及十月革命前的俄国都是如此。耕种属于领主的土地的农民叫隶农,被一份租地合同钉死在份地上。与其说封建贵族让农民拥有土地,不如说是让土地拥有农民。而恰恰是在奴隶制的希腊和罗马,奴隶才可以与土地分开--因为有奴隶市场,集市上买得到、卖得掉。
当郭沫若知道井田制确实存在,便只好拿井田制的性质耍赖了:"井田制的用意是怎样的呢?这并不是如孟子所说的八家共井,以中央的百亩作为公家的田,周围的八个百亩作为给予八家百姓的田。那完全是孟子的乌托邦式的理想化。那些方田不是给老百姓的,而是给诸候和百官的……。"按他的意思,好像周天子在分封诸候的时候,得事先把一个个井字画好了才行。这不是难为当今圣上嘛!《孟子·滕文公》里已经说得很清楚。井田制,就是在封建贵族领地内,百姓以氏族为单位集体劳作的制度。因为土地的所有权属于贵族,所以农民要上税,税率是九分之一。当然,一块井田不一定非得九百亩,也不必非得八家在一起合伙。这只是文辞上的一种修饰,不能太认真。
而与井田制有关的《王制》中的一段话--"制农田百亩,百亩之分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下农夫食五人。"这段话,初二以上文化的都会翻译:"以百亩农田为单位,上等田分给九个人,其次分给八个人……下等田分给五个人。"而郭沫若的解释则是:"实际就是要榨取一人的劳力来供养五人至九人的食粮……。"原来,那时的一个农民,只要勤快,就能靠着石制的农具和农家肥,打出够九个人吃的粮食。看来,现代农业真的是大大的退化了?!由此联想到郭沫若把"辛壬癸甲"这四字翻译成大禹娶了个老婆,过门两天就生下个大胖小子。看来他在古汉语方面不是装傻,是真傻。朱晞先生责问道:"这样一来,不是被剥削者比剥削者要少得多的吗?"说实话,如果真有那样的制度,不挺好的嘛,还改革干嘛呀!
关于井田制,再说最后一句话:马克思曾经指出,井田制并非中国特有的现象,罗马尼亚也有。
第三个例子:对《周诗·甫田篇》的解释(括号内为郭解)
我田既臧,农夫之庆(我的田弄好了,真是你们农夫的功德啦!)
曾孙不怒,农夫克敏(啊!你们真是勤快啦!)
黍稷稻梁,农夫之庆(又来厚脸皮昧着良心恭维你一句)
报以介福,万寿无疆(农人万岁哟!工人万岁哟!只要你克勤克敏地供我榨取,你的寿命越长越好,万岁哟!万岁哟!万万万万万岁哟!)
看,浑不讲理,改叫床了!朱晞先生不免发问道:"在郭沫若同志笔下,奴隶主又要亲自耕田看牛羊,又要和奴隶一起劳动,还得厚着脸皮恭维奴隶,喊'万岁'口号。可是,这还是奴隶社会吗?"
郭的笑话就不一一例举了,总之还有不少。比如,他认为古文中的"众"、"臣"和"小人"等称谓,一概指奴隶。如此,周公曾赞商王祖甲"旧为小人",岂不是说出身奴隶的人也可以当王?他还认为商朝的军队是由奴隶组成,"不然,无法解释牧野之战纣王的士兵如何会倒戈相向。因为,古代民族的民族性很强,本族人绝不会倒本民族的戈。由此证明,殷朝用奴隶当兵无疑……此事与希腊、罗马同……。"我们知道,希腊从无让奴隶当兵的事情,而至于罗马,倒是听说过斯巴达起义。既然你郭沫若知道"古代民族的民族性很强,本族人绝不会倒本族人的戈,"你还会给奴隶们发兵器,让他们来保护你?这不是自取灭亡吗?跟毛老大混了这么多年,"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还不懂?笨!
"封建"一词,意思就是国王率领贵族阶层,共同构成统治阶级。国王把王国内的土地分给大大小小的贵族。每个贵族在自己的封地内就是最高统治者。统治的根本含义是什么?就是收税!你有权对一片领域收税,并把税收揣入自己的腰包,你就是这片领域的统治者。欧洲的各个贵族,不但是封地内的税收者,更为自己规定了各种各样的特权--所有这些,还都可以世袭。只要老爷愿意,他可以给自己规定下任何特权。因为,他本人就是立法者。比如:夏天老爷睡觉的时候,手下的农民要轮班用鞭子抽打护城河里的河水,以避免青蛙的叫声搅了老爷的好梦;领地内哪个农民娶了新媳妇,新婚之夜要把新娘子送到老爷房里,让老爷行使"初夜权"等等。
因此可以看出,封建王国内真正的统治主体,是一个个封地内的贵族。相比之下,国王对于贵族,却没有这么绝对的权力。国王最高的权威,更多只是体现在精神和礼仪层面,另外,贵族间发生争执时,国王有仲裁的权力。国王对贵族的权力往往表现出很大的弹性--整个王国受外部侵略的压力比较大,贵族们需要团结一致的时候,国王的权力会大些;当这种威胁解除之后,国王的权力就会再缩回去。贵族对国王的义务--有明文规定的--通常仅限于贵族要养一支军队,以供国王驱使。
所以,和我们被灌输的观念正相反:商、周才是封建社会,至于夏,不敢说,但肯定不是奴隶社会。咱们中国从没有过奴隶社会。周朝的诸候对周天子的义务十分有限。这不难理解,因为诸候从周天子手上得到的东西本来就不多。周天子分封诸候,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给各诸候分封明确的地盘,只是让他们打到哪儿算哪儿,这也为日后战乱不已埋下了祸根。那么当初,诸候从周天子手上得到些什么呢?一哨人马、一件礼服、几个青铜礼器,外加几个成建制的殷民部落,如此而已。因此,当周幽王锋火戏诸候之后,诸候们再也不跟周天子玩了,也就不足为怪了。《左传》里记述了很多诸候不拿周天子当回事儿的例子。比如,王畿有时被诸候国蚕食得只剩三十里,周天子和他的廷臣就这么点儿地了,麦子熟了,诸候们还经常来"偷"。另一件事情更能说明诸候对周天子所承担的义务:周僖王四年,齐桓公伐楚。楚成王派使者问自己错在什么地方。回答是:"苞茅不入,无以缩酒。"意思差不多就等于:"你没进贡粽叶,害得咱老大端午节没吃上粽子"。诸候对天子的义务之轻,由此可见一斑。
从秦朝开始,中国就不再是封建社会了。因为,根本就没有封建!
秦从穆公起用商鞅变法之后,走的就是一条法家的道路。秦统一六国,可以看作是法家对儒家的胜利、一夫一妻小家庭对氏族社会结构的胜利。
秦在经济和社会组织上的落后,也为新构想、新举措提供了一块实验田--他们没有什么坛坛罐罐值得顾忌。从穆公以后,秦王一直致力于贬抑国内的贵族阶层。他的重要官吏,从宰相开始,都是一直起用外国人。在国内取消封地,将土地均分到每个男丁头上之后,秦王成了唯一的收税人,王权自然大大增强。在军事上,秦军规定:不论是什么出身,只要带一颗敌军的脑袋回来,就赏钱十万,带五颗脑袋回来,封千户候。相比之下,六国还是封建贵族制,国内大大小小的贵族林立,自难统一指挥。有了功劳,也都是贵族老爷们的,小兵们根本没份儿。这样一来,如何打得过秦军?所以,秦之所以能灭六国,胜在组织结构上。
秦始皇大一统之后,也曾动过分封诸候的念头。李斯进言:"大王难道忘了六国是怎么灭的吗?"一句话让始皇打消了念头。焚书坑儒,将天下分为36郡,各派官员管理。从此,中国进入中央集权统治。
刘汉初兴,自然要反思前朝的得失。结论:像秦那样,全是法家的路子,肯定不行,秦之所以二世而亡,显然失于"秦法过酷,失天下人心"。可是,走回周朝封建的老路,周朝天子们的窝囊活法当然也是汉朝皇帝所不愿意的。怎么办呢?只好来个一勺烩:在政体上,实行封建和中央集权双轨制--老六国的地盘分割为9个王国和143个候国,前者分封给各位王子,后者封给外威和有战功的武将;而秦始皇新开拓的疆域,则直接归中央领导。也是封王的那些王子不争气,一个个都觊觎大宝,起而造反。因此到后来,全都撤了藩。
晋得天下之后,晋武帝也得琢磨琢磨曹魏错在什么地方。得出的结论:曹魏宗室太弱,曹奂被司马炎欺负的时候,没有哥儿们弟兄来救他。于是,晋大封宗室,还硬性规定每个封候国内应该有多少兵马。日后,引发"八王之乱",司马弟兄们一通乱打,终使西晋灭亡。从此,中国再也没人敢提"封建"二字。以后的历朝各代,全是清一色的中央集权。
既然是中央集权,皇帝就成了唯一的地主、唯一的收税人。从理论上来说,让每一个成年男女都分到土地、都有赋税义务,对皇帝来说才最合算。套用现代的一个管理名词,就是"组织扁平化"。可是,让皇帝亲自与每位农民订土地承包合同显然不可能。权力的中转,便需要一个官僚系统。
我们以欧洲的贵族作为参照,就能明白中国的问题出在什么地方。
一直到十三世纪之前,绝大多数的贵族领地上都是隶农少而土地多,领地内有大量的可开垦荒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隶农的儿子成家娶了媳妇之后仍和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那对领主来说就是一种损失,因为他领地上虽然多了一个壮劳力,可他的地租却并没有得到相应增长。于是,很多领主规定领地内的隶农们也要像他们一样,实行长子继承制。这就让隶农的次子们陷入无地的状态,从而不得不接受领主开出的条件,去开垦荒地。为了能让荒地得到开垦,领主甚至愿意为开荒者盖一个小茅屋。就这样,隶农的次子们只要一成年就搬出去组建新家庭,便成为惯例。因为每个贵族的领地都不大,所以,贵族们能够、并且愿意进行数字化管理。
而中国的情况恰恰相反:一个地方官员管理的地域,经常比欧洲整个一个王国还要大。而且,他不过是皇帝手下的一个打工仔,他个人的收入取决于他的官职所规定的俸禄,而与所辖区域的实际税收无关。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各朝代的--包括今天在内--地方官员最喜欢做的还是两件同样的事情:对中央谎报灾情,要求得到减税减赋的优惠政策;对下建立两本账,将新增人口和开拓荒地产生出的这部份税收揣进自己的腰包。所以中国的文官和欧洲的贵族正相反:他们即不能、更不愿意进行精确的数字化管理。
于是,便形成了黄仁宇先生所描述的现象:"一个大而无当的官僚体系,管理着一个大而无当的帝国。"文官管理系统的低效,迫使统治者在意识形态上树立儒学思想的独尊地位--这也正是黄仁宇的大历史观中的一个重要见解--中国的统治者,用意识形态手段,来弥补管理技术上的无能。当时的条件下,在如此大的一个地域内采用中央集权制,这也是唯一可行的办法。儒家思想之所以受到中央集权统治者的青睐,无非是因为"君臣父子"这四个字。前两个字,宣扬忠君思想;后两个字,确立了父亲的地位,从而鼓励了几代同堂的大家庭的建立。大家庭甚至宗族的建立,大大简化了统治者管理的难度。对于低效而夹杂着私心的文官系统来说,这是必不可少的辅助手段。于是,秦以后各朝甚至不惜动用法律的手段来确立一个大家庭中父亲对儿子的绝对权威:子女必须"为父母讳、为父母隐",如果一个儿子去向官府告发自己的父亲犯了罪,被告的父亲到底有没有罪尚须进一步核实,而这个原告的儿子,"忤逆"之罪却是确凿无疑的。他告他父亲什么罪名,就将以什么罪名对他本人进行处罚。在这种法律条文之下,父亲的权威可想而知。
就这样,中国的皇帝们用法家的思想建立起中央集权制的政治组织,又不得不借用儒家的意识形态来弥补管理技术上的无能。如果一个工厂,产品不过关、销售一塌糊涂、内部管理机制混乱,光靠每天上班前召集全体员工一起大喊三十遍"厂兴我兴,厂亡我耻"的口号,这个工厂会有出息吗?还别说,时至今日,这样的厂子还真就为数不少。二千年来,咱整个国家玩的就是这个套路。
中国的种种弊端,最深刻的原因也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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