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贴士:发图文帖,图片宽度请不要超过900像素,以保证最佳显示效果!
你们相信了李志强的一面之词(他上交了同团游客的证明材料,而我们手上也有一份内容完全不同的、甚至签名人数更多的材料,并且他是以“快签字快开车回成都”为条件骗少数不知详情的团员签的字),我们从未要求过退团回成都。 我们当时在映秀僵持的关键问题是“能不能赶上去四姑娘山的团(我们在四川人地生疏,到卧龙后在没有贵公司任何工作人员陪同的情况下,如果很不幸的又没赶上去四姑娘山的团,那就真有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虽然事后有工作人员放马后炮说如果赶不上,出租车会一直送我们到四姑娘山,但当时没人给我们这样的承诺,相信也没人应证过这样的承诺),在导游为我们安排的出租车上的安全问题由谁负责(我们是购买了旅行保险的),”由于他心虚(安排两处购物耽误了时间,而不是所谓的不可抗力如塞车、泥石流耽误了时间),没法给我们确切的保证,所以我们一直不愿意上他为我们安排的出租车(车子实在太破太恐怖太没保障了,映秀到卧龙又是海拔几千米的盘山公路),而没法赶上去四姑娘山的团,只好放弃四姑娘山的旅行,我们从来没想过要退团,从广东到四川几千公里就是奔四姑娘山去的。 其实不管怎样最后受损失的还是我们,没完成四姑娘山的旅行不说,赔偿没得到,还因为莫需有的原因赔款了去四姑娘山的车费 。我们参加的是贵公司的旅行社,李志强是贵公司为我们安排的导游, 他的个人行为代表的是贵公司的声誉,贵公司的整体行为,他个人行为给我们造成的损失也应由贵公司完全负责,为什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还得按所谓的“责任双方承担”的原则支付去四姑娘山的车费,而没有得到应有的道歉和赔偿? 因为我们是外地来的游客,出来旅游是为了散心的, 没时间没精力在四川和你们据理力争,打持久战,这些你们都清楚,你们也正是抓住了我们消费者的这类心理, 而肆无忌惮地违法操作,这是旅游市场的通病。另外,相信贵公司上下也知道李志强早就不想干导游了,而要转去做业务,处罚和停团对他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处罚和损失,也许这正是他所盼望的。 真正吃亏的是我们消费者,我们该向谁投诉,会得到处罚吗,有效吗?我们的损失该由谁来赔偿?总的说来,梦之旅的导游没有牙齿(无耻之极),工作人员和黑导游串通一气,没心(明知问题的所在,也睐着良心帮亲不帮理说话,那晚李志强请吃的宵夜还好吧?如果必要我们可以帮忙报销肠道急诊看病费),公司上下没省油的灯,黑!黑!黑!黑!真黑!哈哈,如果我的这篇小作明天或者以后被删了,那这个网站也就太假了, 我将再接再励,完成大作发到别的旅行社的论坛上去。 |